为维护良好网络生态,创造清朗有序网络活动空间,河北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整治10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件。

案例一

2024年2月,林某某为吸粉引流、牟取不正当利益,通过网络搜索,利用“包某”身份证图片嫁接“刘某”头像,并制作虚假微信群和虚假聊天记录,打包后在网上发布“沧州某学校教师不正当师生关系”的谣言信息,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沧州公安机关依法对谣言编造者林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3名主要谣言传播者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2月,王某某因与他人产生商品买卖纠纷,为宣泄不满情绪,在视频平台发布该人女儿照片,并配文称“小女孩被幼儿园老师强奸”,给受害人带来极大身心伤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廊坊永清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行政拘留12日。

案例三

2024年2月,穆某某为博取点赞、关注,在视频平台编造发布“正定古城发生踩踏事故九死十伤”的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影响。石家庄正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穆某某行政拘留10日。

案例四

2024年2月,马某某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谣言视频,称“张家口宣化体育场灯火节杀人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张家口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4年1月,李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在视频平台编造“张北县某中学将开始六年一贯制公立招生的教学”的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影响。张家口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六

2023年12月,杲某某为博人眼球,在网上捏造发布“隆化县城已被封锁”的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承德隆化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5日。

案例七

2023年12月,姜某某为博取关注、增加粉丝量,在视频平台发布“沧州市某医院医生因免费为家庭条件困难的小女孩做手术而被停薪留职”的不实视频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沧州献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姜某某行政拘留5日。

案例八

2023年10月,白某某在微信群发布“沧州某金融机构宣布破产”等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沧州渤海新区公安机关依法对白某某行政拘留5日。

案例九

2023年9月,刘某某等4人为博取关注,在微信朋友圈编造、传播“兴隆县出现人贩子”“借口带路给钱诱拐孩子”等谣言,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承德兴隆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某等4人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十

2023年4月,某传媒公司为博取关注,在网上发布“女孩独自坐火车到沧州被下药,好心大哥遇见阻止了悲剧”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沧州南皮公安机关依法对该传媒公司相关责任人员朱某某行政拘留3日。